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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社会“别宅置妇”现象探微
徐鹏 王丹曼
唐玄宗开元三年(715 年),朝廷颁 子瞒着妻子养在别院、不合法的情妇,亦
布了一道关于“别宅置妇”行为的禁令。 被称作外室、外妇。目前学界对“别宅妇”
《册府元龟》卷 159《帝王部·革弊》记 现象的关注较为有限,除了有关唐代婚姻
有此制文,曰: 及女性历史的论著会对“别宅妇”有所提
帝王之政,必厚风俗,男女不别,深 及外,焦杰的《中国古代外室现象与妇女
蠹礼经,至如别宅妇人,久未悛革。近今 地位》一文及其学生孙利竹的硕士论文《唐
检括,配入掖庭,将示小惩,使及知禁。 代姬妾侍研究——以墓志资料为中心》均
朕愍其愚惑,尚在含宏,思屈常宪。许其 关注了唐代“别宅妇”这一女性群体的地
迁善,特放出令府县即配嫁,不得影认更 位、境遇,但尚未展开深入研究。目前研
为藏匿,畜别宅人,容其自新,并宜放免。 究论述较为全面深入者仅有黄正建先生
自今已后,更有犯者,并准法科断。五品 《唐代“别宅妇”现象小考》一文。该文
已上,仍贬授远恶处官,妇人配入掖庭。 对唐代“别宅妇”的身份、地位以及这一
纵是媵妾,亦不得别处安置,即为常式。 现象在唐代的发展变化过程进行了全面考
此次禁令颁布不久,朝廷又于开元五 察。总体而言,现有的研究成果大都侧重
年(717 年)和天宝六年(747 年)多次下 于“别宅妇”这一社会群体,而对于“别
诏,明令禁止蓄养“别宅妇”。接连出台 宅置妇”现象中的男子、男子正妻等群体
的禁令理应得到社会的遵守,但到了唐宪 尚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。
宗元和年间(805-820 年),“教坊使称 在唐代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中,究竟出
密诏阅良家子及别宅妇人内禁中,京师嚣 现过多少“别宅置妇”的现象?今天已经
然。”元和年间上距玄宗朝最后一道禁令 无法考证。现存有关别宅妇的记载散见于
发布的时间亦将近 60 年,然而长安城中的 各类史料当中,我们也只能通过有限的案
“别宅妇”依然存在。那么,为何唐代的 例对当时“别宅置妇”现象进行考察。现
“别宅置妇”现象会屡禁不止呢? 将唐代“别宅置妇”的个案整理如下:
所谓“别宅妇”,顾名思义,就是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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