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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野博览——文博之窗

               夫妇之道“有义则合,无义则离”的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“义”之间的取舍。父女关系的核心

               法虽自汉代就被提及,但真正以法律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“孝”,夫妻关系的核心是“义”,
               形式出现并得到保障则是在唐代。再者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对于后天形成的“义”而言,本生的

               受六朝以来佛教发展的影响,唐代兴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孝”显然更受到妇女的重视。这种观
               了一种以“缘”为纽带的婚姻观,即“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念发展至唐代更为显著。在唐代,妻子
               世缘分,今生婚姻”的姻缘天定说。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以为尽孝道而长期归宁娘家,甚至与

               种婚姻观念贯穿于整个唐朝的发展,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夫离异回家照顾双亲。《旧唐书》载刘
               仅在《女论语》中被引述,还大量出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寂之妻为照顾生病的父亲,“碎金乃求

               在唐传奇、小说中。唐人李复言《续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离其夫,以终侍养”;《唐陕州安邑县
               怪录》中所记载的《定婚店》最为典型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丞沈君妻弘农夫人墓志铭》曰:“以去

               后世所流行的月下老人以赤绳系男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相离,疚心缠疾,每约于夫,请于姑
               足,“千里姻缘一线牵”的典故正是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曰:‘愿衣褐还家,请夫别娶。’”妻

               自此故事。但是“前世缘分,今生婚姻”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子以思念娘家,要求回归娘家为借口,
               这种命中注定的婚姻观看似降低了门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求夫婿、婆婆休弃她。可见在唐代妇
               等级观念以及儒家礼教规范对于夫妻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女的心中,父女、手足等血缘亲情的比

               系成立的作用,实际却并非如此。有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胜过非血缘的夫妻恩情。由于夫妻感
               者认为“不顾当事人的意愿,一切听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基础的薄弱,从而在婚姻关系中易导

               天命(实为父母之命)的安排”,一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致“夫妻关系感情淡漠化,夫妾感情加
               程度上“淡化了夫妻关系中的缱绻之情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强化的趋势”。因此,缺乏感情基础的
               造成过着不幸夫妻生活的怨偶不减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夫妻关系是导致男方移情别恋的重要因

               增”。因此无论是“义”还是“缘”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素。
               在这种婚姻观念影响下的夫妻多缺乏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然,尽管夫妻关系缺乏感情基础,

               情基础。大多数情况下,女性与夫家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能够真正按照儒
               关系存在一定的距离,相对而言,女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传统夫妇之道生活的话,仍然可以保

               与其父家的关系更为亲近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证家庭生活的和谐稳定。但正如前文所
                    这种“重父轻夫”的观念最早可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,唐代士人婚姻关系中的功利主义倾

               追朔至春秋时期。《左传》就记载了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向容易造成其婚恋观念的分化,使其易
               则“父与夫孰亲”的故事。“祭仲专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于婚外寻情;同时,北朝以来妇女的“妒
               郑伯患之,使其婿雍纠杀之。将享诸郊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悍”之风对于纳妾制度的破坏,使丈夫

               雍姬知之。谓其母曰:‘父与夫孰亲?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得不将所纳之妾以“别宅妇”的形式
               其母曰:‘人尽夫也,父一而已。胡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以保护;而唐代以“义”和“缘”为

               比也?’”。“任何男人都可能成为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纽带结成的夫妻关系由于缺乏牢固的感
               名女子的丈夫,但父亲却只有一个。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基础,导致男方易移情别恋,这也进

               这一对“父与夫孰亲”的回答显示了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步扩大了“别宅妇”的数量。综上所
               秦时期妇女在“父”与“夫”、“孝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,唐代“别宅妇”的盛行虽有其自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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